• 代办公证事项

    代办各类公证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07899、8284746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如果选择顺丰快递邮寄申请,地址为: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公证简介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的目的和价值,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原则、客观原则和公正原则。

    根据我国《公证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公证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证明效力、执行效力和法定公证效力。 

    1.证明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证明的除外。

    2.执行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7条规定,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3.法定公证效力。根据《公证法》第38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法定公证效力不是指一种单一的法律效力,其效力的内容取决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可以是证明效力、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或者是法律行为生效要件效力。

     

    我部可为您代办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驾照、无犯罪、出生、结婚证等事项公证。欢迎来电咨询!

    收费标准:

    1.服务费:200元/份;

    2.公证费:按不同内容据实代收代缴。

                     顺丰快递费、快递保险费(如需要):30元。

    注:如果需要办理多份,自第二份开始收公证费和代办服务费费80元/份。

    通过网银或支付宝汇款时需备注签证申请人姓名。

    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被公证处拒绝公证,所有收费均不予退还。

     

    工作流程:

    1.受理、审核、调查——2.将申请材料送相关公证处——3.公证处审核和公证——4.取证——5.通知申请人取证。

     

    说明:

    1,我中心代办过程不超过3个工作日(a.不含公证处正常工作日;b.以收齐材料并收到公证费开始计算时间);

    2,若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已送往相关公证处,我部均不能退还任何费用。  

  • 代办外交部和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说明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47467、82807899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或邮寄)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顺丰快递邮寄信息: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时请在邮件里附上您的联系方式和文书使用国家。

     

    代办领事认证说明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根据国际惯例和中外领事实践,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我国国内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及其他涉外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单认证和双认证的区别:

        单认证指只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双认证指办完中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后,还需要送到文书使用国使领馆办理认证。

       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得以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根据国际惯例和实践以及我国领事认证程序,外国驻华使领馆只能确认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而无法直接核实公证机构或其他证明机构的印章和签字。所以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前,先必须办理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一般情况下,我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领事认证。目前,日本等少数国家对我国文书免除领事认证。美国、法国等国免除我国部分种类文书的领事认证。但如上述国家的有关主管机关仍坚持要求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则应按其要求办理领事认证。

        不同国家对送往该国使用的文书有不同要求,当您在向涉外公证机构或其他出文机构申办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时,应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上述机构准确出证。具体请点击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规定汇编打开网页查询。

        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由涉外公证机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译文等方面均有专门规定。同时,对申请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所需材料,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各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公布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最新要求。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的国家(地区)、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有针对性地出证。

        因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是要送国外使用的,如只有中文,外方看不懂,自然不会接受。因此,在办理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时,须附上文书使用国要求的语种的译文。

     

  • 受理范围

    外交部领事认证和外国驻华使馆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于1996年5月1日,恢复办理涉外《公证书》和涉外民事、商业文件票据的我国外交领事认证及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业务,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6个副省级城市的外事办公室或所属外事服务机构,代办本地涉外民事《公证书》、商业文件票据的领事认证和使馆认证工作。

     

    根据外交部有关规定,领事认证属国家外交行为,需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的外事部门统一办理。

     

    受理范围:
    1、湖北省内各涉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湖北省市贸促会出具的产地证明、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
    3、湖北省出入境检验疫部门出具的商品检验、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和产地证明书等。

  • 各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规定及收费标准

                 当您需要办理双认证(需要目的国使馆盖章)时,需先行查阅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的要求规定。请点击链接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要求及收费汇编跳转查询。

  • 代办单认证收费标准

     

       
     

    只办理外交部领事司单认证收费标准(按每本收费)

    2022.06.30更新

     

    收费依据:1999年4月27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466号文;2003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03]45号文。

      1、外交部收费(人民币、元):
     

    民事

    商业

    备注
      平件

    50

    100

    1、多内容公证书按(红色的)印章数收费;
      急件

    100

    150

    2、外籍人士申办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时按对等原则收费
      特快专递费     25                         
      2、服务费(人民币、元):
      平件    125                               
      急件    155
      顺丰快递费(如需要)    30                             
  • 代办双认证收费标准

    办理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和文书使用国使领馆双认证收费标准(按每本收费)

    2022.06.30更新

    收费依据:1999年4月27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466号文;2003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综[2003]45号文。              

    1、外交部收费(人民币、元):

    民事

    商业

    备注
    平件

    200

    250

    1、多内容公证书按(红色的)印章数收费;
    急件

    300

    350

    2、外籍人士申办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时按对等原则收费
    EMS快递费     25                              
    2、外国驻华使馆收费:我中心录入系统时,系统自动按使馆公告收费并根据汇率调整。
    3、服务费(人民币、元):
    平件     125                               
    急件     155
    顺丰快递费(如需要)     30                               

     

  • 自办领事认证说明

    办理市外办及领馆认证说明

    外交部领事司授权武汉市外办自2018年1月1日起对武汉市各单位及公民个人发往领区包括武汉市的外国驻华领事机构所属国使用的商业文件和公证文书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根据国际 惯例和中外领事实践,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

    我国国内领事认证是指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及其他涉外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47467、82807899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受理(或邮寄)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顺丰快递邮寄信息: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

     

  • 受理范围

    自办领事认证

     

    注:自办领事认证范围限于外国领馆领区包括武汉市的所属国的领事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于1996年5月1日,恢复办理涉外《公证书》和涉外民事、商业文件票据的我国外交领事认证及外国驻华使馆的领事认证业务,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6个副省级城市的外事办公室或所属外事服务机构,代办本地涉外民事《公证书》、商业文件票据的领事认证和使馆认证工作。

    根据外交部有关规定,领事认证属国家外交行为,需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的外事部门统一办理。

    受理范围:

    1、湖北省内各涉外公正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湖北省市贸促会出具的产地证明、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

    3、湖北省出入境检验疫部门出具的商品检验、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和产地证明书等。

  • 自办单认证收费标准(按份/本收费)

     

     

    自办单认证收费标准(按份/本收费)

     

    服务费(人民币、元):

    民事

    商业

    备注
    平件

    100

    100

    1、多内容公证书按(红色的)印章数收费;
    急件

    150

    150

    2、外籍人士申办中国领事认证时按对等原则收费
    顺丰快递费(如需要)      30                               
  • 自办双认证收费标准

    自办双认证收费标准(按份/本收费)

     

    1、服务费(人民币、元):

    民事

    商业

    备注
    平件

    200

    200

    1、多内容公证书按(红色的)印章数收费;
    急件

    250

    250

    2、外籍人士申办中国领事认证时按对等原则收费
    顺丰快递费(如需要)     30                            
    2、外国驻华领馆收费:按领馆公告收费并根据汇率调整。 点击查看中国领事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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