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APEC商务旅行卡
受理范围:武汉地区企业。
申请方式:窗口申请、邮寄申请
联系电话:82847467、82807899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3:30—17:00。
受理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政务服务中心2楼D80-83窗口。(乘地铁3号线到“市民之家”站下车步行到政务服务大厅电梯上二楼农商行附近即到),邮政编码:4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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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二楼D80-83窗口,市国际交流中心 收,电话:027-82807899。(邮寄材料里请留下联系人、联系地址及电话,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APEC商务旅行卡说明
一、APEC卡计划
亚太经合组织(APEC)成立后,为加强区域内经济合作,促进商务人员自由流动,菲律宾、韩国、澳大利亚于1996年11月在菲律宾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发起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APEC Business Travel Card Scheme, ABTC),倡议加入计划的经济体相互为其商务人员提供多边长期签证和快速通关礼遇(各经济体在其主要边防口岸均设有APEC旅行卡专用通关通道)。1997年,该计划开始实施。
《APEC旅行卡操作框架》是旅行卡计划的基础文件,规定了该计划操作办法。除香港外,加入计划的经济体只受理本经济体公民办卡申请。香港的申请人应具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不限国籍。旅行卡的申请人不能有犯罪记录。
目前,APEC 21个经济体均已加入该计划,这些经济体包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其中,美国和加拿大目前为过渡成员,不接受其他经济体的旅行卡申请,但为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提供签证申请及入出境通关便利。
二、我国实施情况
2001年10月,中国政府宣布加入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内地、中国香港和中国台北之间人员往来仍按原办法办理,互不适用旅行卡。
2002年第一次APEC高官会期间,时任驻墨西哥大使的外交部副部长李金章与APEC商务人员流动专家组签署中国加入及遵守《APEC商务旅行卡操作框架》的换文,正式加入旅行卡计划。
2003年12月,外交部领事司开始受理旅行卡申请。2004年3月,外交部领事司开始颁发旅行卡。
根据有关规定,目前我国公民中有资格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是:
(一)从事APEC事务的政府官员或负责旅行卡业务的政府官员以及在APEC组织任职的中国籍官员;
(二)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中的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
(三)地方国有企业人员;
(四)民营企业人员;
(五)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和台港澳资企业中的中方(大陆)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因工作需要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无刑事犯罪记录或被外国、特别是实施旅行卡计划的经济体拒签的记录。
三、常见问答:
1.APEC商务旅行卡有哪些好处?
申请人一次申办,五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入境至少可停留60天。此外,各经济体普遍为持卡人提供入出境通关便利。
2.中国持卡人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最多可以出入多少个经济体?
目前,美国、加拿大不审批外方旅行卡申请。大陆与香港、台湾互不适用旅行卡,所以中国籍持卡人持有效卡最多可以入境16个经济体。
3.持卡前往各经济体,每次最长可停留多长时间?
各经济体允许最长停留期为60天或90天不等,具体为:
60天: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巴布亚新几内亚
90天: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日本、韩国、泰国、文莱、墨西哥、秘鲁、智利
如旅行卡有效期不足60天或90天,需在卡到期前离境。
其他经济体持卡人来中国每次最长可停留60天。
4.如何识别APEC商务旅行卡的各经济体?
我国持卡人旅行卡背面的外方经济体缩写最多可有16个:JPN(日本),KOR(韩国),MYS(马来西亚),IDN(印度尼西亚),BRN(文莱),PHL(菲律宾),SGP(新加坡),MEX(墨西哥),THA(泰国),VNM(越南),AUS(澳大利亚),NZL(新西兰),PNG(巴布亚新几内亚),CHL(智利),PER(秘鲁),RUS(俄罗斯)。其他经济体的英文缩写是:CHN(中国),HKG(中国香港),TWN(中国台北),USA(美国),CAN(加拿大)。
5.中国持卡人可凭APEC商务旅行卡出入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吗?
不能,大陆和港台之间互不适用旅行卡。但持卡人出入香港可以使用专用通道。
6.APEC商务旅行卡持卡人赴美国、加拿大可以走快速通关通道吗?
可以。目前美、加主要机场均设有APEC商务旅行卡专用通道(或与外交通道合用),为持卡人提供快速通关便利。应旅行卡持卡人要求,美国驻华使领馆可为确有需要的持卡人提供签证面谈预约提前的便利。
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要求
一、申办条件
1.武汉市内需要经常派遣人员前往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的企业。
2.企业具备一定规模,诚信度高、外向依存度高。
传统生产、制造等行业的企业员工人数不少于50人;
贸易及其它新兴行业企业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
工程、投资及技术合作类企业至少有1个对外投资合作项目。
3.生产、制造、货物进出口贸易型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
4.申请企业上年度纳税等级为M级(含)以上。
5.相关企业的申请人(企业管理人员、商务人员、技术人员等)持有效中国护照,在所属企业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能够提供相应的社保清单。
申请人过去一年获发的商务类签证(如有)。
二、申办材料
1.申办企业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是市(区)商务、外事部门对企业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和同意推荐函(有格式模板)。
2.企业相关申请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企业申请函(有格式模板);
②企业上年度“纳税信用等级查询”,企业可自行打印等级结果;
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须提供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③能证明企业与APEC经济体有经贸往来的第三方佐证材料,如:实体贸易企业提供近期与APEC经济体进出口的海关报关单和海运提单,服务贸易企业提供与APEC经济体签订的合同(中英文版)、外方打款银行底单,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提供与APEC经济体签订的合同(中英文版)及资金流向银行底单等。
3.申请人相关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APEC商务旅行卡申请表》(申请人签名栏要求本人手写签名,切勿超出边框或压线);
②护照(有效期1年以上)照片页、申请人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个人白底签名等电子文档;
③申请人个人简介、身份证等电子文档;
④企业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清单(社保局提供的原件);
⑤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⑥申请人过去一年曾获发的商务类签证(如有)。
4.其他相关材料:外交部领事司为处理其申请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为以下2项合计:
1、外交部领事服务中心:720元/人;
2、代办服务费:1200元/人。
工作流程:
1.受理——2.提交申请——3.市委外办审核——4.外交部审核——5.制卡——6.各成员使馆审核——7.外交部通知取卡——8.通知申请人取卡。
说明:
1,本过程需市委外办、外交部及各成员使馆审核,整个过程需要6个月左右;
2,各项申请能否按正常时间出签,以及是否给予签证由各使馆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决定,我部不对其作任何保证;
4,使馆要求追加材料、延长审查时间及拒签均不说明任何理由;
5,各项申请无论签发与否,或因申请人原因撤案、退案,只要申请材料提交外交部,我部均不能退还任何费用。